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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房屋抵押贷款要知道的四个误区

文章作者:小编 人气: 时间:2023-08-17 09:51:37

在日常生活中,当面临大额资金短缺或者需要贷款的情况时,房屋抵押贷款会是很多人的首选,但是大家也千万不要忽略了房屋抵押贷款中的市场误区。


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后,许多借款人会很容易陷入这几大误区中,快来看看你有没有中招。


误区一

房屋抵押后就不属于自己了这个误区是很普遍的,当借款人在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后,就会觉得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不属于自己了,而且一旦没有按时还贷,银行就会把房子拍卖掉。其实,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后,房子的使用权仍然是属于借款人的,也可以正常居住,只要你按时还款就行。若还不上贷款,银行首先会进行催收,在逾期长且银行催收无果的情况下,银行才会考虑拍卖,这期间大概有一年的时间,若在这期间把还款空缺补上,那么借款人就不会无家可归。


误区二

只能抵押自己名下的房产

有的人因为自己的名下没有任何房产,从而放弃了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想法。事实上,房屋抵押贷款不仅能抵押自己名下的房产,借款人也可以抵押第三方人名下的房产,但是必须要征得第三方的同意且需要其出具同意抵押承诺书,并要求房产共有人签字,否则也是无效的。


误区三

一切房产都能做抵押贷款!我们都知道,不可交易的房屋是不能抵押贷款的,因为房屋的变现能力不足。那这样是不是就意味着,可上市交易的房产一定能满足申请条件呢?其实不是这样的,因为各家银行的风控手段不一样,所以对于进行抵押的房屋都有自己的要求,例如房屋地段,升值空间,房屋性质,房龄等抵押物标准都不一样,比如房屋的房龄过高(一般以25年房龄为分界线)或者想申请二次抵押的房屋,在有些平台是申请不了房屋抵押贷款的。


误区四

房产评估价越高越好

申请房屋抵押抵款后,那么相关机构就会对房屋进行评估,房产评估价越高,审批下来的额度可能就会越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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